公共营养师资格鉴定实行“统考日”制度,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5、7、9、11五个月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省份自行安排,详细情况可以咨询网校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在全国各省市的劳动局职业鉴定中心(很多地区的职业鉴定中心不受理个人报名,只受理培训机构/学校的报名。北京地区考生个人可自行网上报名,网址:(www.bjld.gov.cn/tkbm))

公共营养师考试分为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三部分,其中职业道德和理论知识考试题型是选择题,采用题卡作答。专业技能考试题型是综合应用,采用纸笔作答。考试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

劳动保障部表示,我国公共营养师职业的缺口将达400万人。据了解,在台湾,医院营养师的月薪可以达到10万新台币,甚至更高。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高档社区已经出现营养师。据人力资源机构透露,这些营养师每服务一个对象,收入平均2千至3千元,若在保健品公司讲课,月薪可超万元。
    公共营养师就业渠道广,拥有该证书者可以从事幼儿园保健医,学校校医,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站的医护人员,集体饭堂,健身中心教练,食品保健品企业营养从事人员,食品检测监督人员,企事业单位准备从事本职业等。

    公共营养师考试共设四个等级:四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网校开设三级和四级的培训课程。

2011年公共营养师辅导课程设置
辅导项目
主讲教师
精讲班
课时
学费
试听
报名
三级全程班
含职业道德/基础知识/专业技能
华老师
120
800
试听
四级全程班
含职业道德/基础知识/专业技能
付老师
116
800
试听
基础知识
基础知识
廖老师
50
400
试听
优惠提示
  •   全程班:二级800元; 三级800元; 基础知识400元;
      新学员:9折优惠; 老学员:8折优惠!
名师介绍
华老师    营养医学硕士,参编《肾病营养治疗》等书籍,撰写多篇文章,多次参与营养师师资培训项目,现任职北京某三甲医院营养科,擅长临床营养、公共营养、基础营养、特殊人群营养等。辅导方法新颖独特,善于运用归纳和比较的教学方法,帮助考生快速记忆和掌握考试要点与难点,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
付老师     硕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功能性食品评价程序,以及国内外营养标签、健康声称的管理和评价程序。主要参与编写的专业书刊有:《功能性成分使用手册》《营养新观察》《公共营养师职业教程》(三、四级),以及相关科普丛书。具有系统的医学营养理论基础和多次实践经历,了解营养师培训的重点和主要任务,有较丰富的习题编解经验。对考试要点把握精准,对重点、难点的讲解深入细致、精辟透彻,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极强,深受广大考生追捧。
廖老师     博士,毕业于国内某大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专业,现任北京某著名教育部直属高校营养学讲师,多年来在一线面向各专业和各层次学员讲授临床营养及营养与食品卫生相关课程,曾编写《中西医营养学》、《保健食品概论》等校内教材,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多篇相关学术论文。理论功底极为扎实、授课经验极为丰富、善综合、分析、归纳总结,颇受广大考生欢迎。
级别
报考条件
四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新职业试行期间: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合作加盟|关于我们|服务条款|联系我们|诚聘英才|战略合作|设为首页|收藏本页|

热 线:400-622-5005010-62195005801(投诉转818 投诉邮箱:tousu@studyez.com)传真:010-62191050 邮箱:edu@studyez.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T1二十层D6    邮 编:100044

Copyright © 2005-2010 StudyEZ. 学易教育 版权所有ICP证:浙B2-20070062